電池內部的電化學性決定了該類型的電池是否可充,根據它們的電化學成分和電極的結構可知,真正的可充電電池的內部結構之間所發生反應是可逆的。理論上,這種可逆性是不會受循環次數的影響,既然充放電會在電極體積和結構上引起可逆的變化,那么可充電電池的內部設計須支持這種變化,既然,一次電池僅做一次放電,它內部結構簡單得多且不需要支持這種變化,因此,不可以將一次電池拿來充電,這種做法很危險也很不經濟,如果需要反復使用,應選擇真正的循環次數在350次左右的充電電池,這種電池也可稱為二次電池或蓄電池。
另一明顯的區別就是它們能量和負載能力,以及自放電率,二次電池能量遠比一次電池高,然而他們的負載能力相對要小。